关于公开征集公司产业拓展部部门人员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及充当影子股东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业拓展部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及充当影子股东行为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为特定关系人公司谋利行为
1.利用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准入、招标参数设置等职权,定向为本人亲朋好友、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持股的公司“量身定制”采购条件,帮助其获取采购订单;
2.在采购评审、价格谈判、履约验收等环节,故意偏袒特定关系人关联公司,降低审核标准、放宽验收要求,或通过拆分采购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等方式,为其创造竞争优势;
3.无正当理由优先选择特定关系人关联公司作为供应商,或在同等条件下故意提高非特定关系人公司的合作门槛,排挤其他合格供应商;
4.违规协调解决特定关系人关联公司在合同履行、款项支付中的问题,如提前支付货款、默许延期供货等,损害公司利益。
(二)充当影子股东行为
1.本人不直接持有供应商股权,但通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代持股份,隐性参与供应商经营决策,从采购合作中间接获取分红、收益;
2.以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名义,向合作供应商输送利益,实际以“影子股东”身份享受收益或利润分成;
3.利用职务影响力帮助特定供应商拓展业务、获取资源,同时以“影子股东”身份隐性参与该供应商的经营管理,关联获取采购业务相关利益。
二、举报方式
欢迎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0791-88558039,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书面举报:邮寄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9楼,收件人: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群行政部,并在信封上注明“产业拓展部违规违纪举报”字样。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调查人员核实情况和反馈调查结果。如举报人不愿公开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予以保密。
(二)举报内容应具体、详实,包含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项目名称、相关人员信息以及能够证明违规违纪行为的证据材料。仅列举违规行为名称而无实质内容和证据支撑的举报,将难以开展有效调查。
(三)举报人应保证所举报内容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如经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不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举报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调查与反馈
(一)收到举报线索后,江河信息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核实。调查过程将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对于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江河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及的供应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公司的所有招募项目;对江河信息内部责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结束后,江河信息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如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江河信息将进行复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江西省水投江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